■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夏金彪
公众关注的
所谓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可从三聚氰胺到塑化剂,食品安全问题一直困扰着公众。这一方面源于现代食品工业的食品添加成分日益复杂和供应链不断延长给监管带来了挑战,另一方面也由于我国多头监管、分段管理的体制造成监管盲点。
按照《
此次改革方案提出,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其主要职责是,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看出,该方案将原来卫生、质检、工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权划入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大幅度减少了监管环节,有效地解决了重复监管和监管盲点。
方案还提出,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同时,不再保留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单设的食品安全办。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3年来,作为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防范了区域性、系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鉴于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仍然严峻,此次新方案仍保留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
总的来看,此次组建国家食品药品总局,在大部制改革的基础上,理清了国务院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职能,将各部门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管权统一划归至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利于专业管理,也有利于分清责任。可以说,大部制改变了食品安全的多头监管,为提升食品安全的监管水平带来了契机。
但也应该注意到,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总局的组建涉及到相关部门权益的调整,涉及到相关部门的职能变动以及这些部门人员的安排,整合、合并可能并不是一帆风顺。此外,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决定了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除了加强监管之外,还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真正成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只有政府、企业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