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因销售过期食品,宁东中心区一家超市被处罚3000元,该案经过经过近四个月的调查后于近日结案。
6月29日,宁东工商局中心区工商所市场监管人员在位于中心区商业街的一家超市中依法开展市场巡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货架上销售的永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王
经调查,据超市负责人表示,他们确实疏于管理,未尽到法律责任,愿意接受工商部门教育和行政处罚。鉴于该超市积*配合工商调查处理,执法办案人员建议从轻处罚。经宁东局办案机构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4.84公斤,罚款3000元的决定。(法治新报 记者 强永利 通讯员 陈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