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卫生部提出的工作目标明确,到2013年底,我国将完成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分析整理和评估工作,提出现行相关食品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或废止的清理意见。各相关部门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修订或废止相应标准,调整相应标准管理方式等。
按照计划,今年10月,我国将成立食品标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清理专家组,征集标准文本,研究标准框架;11月底前,组织审评委员会各专业分委员会讨论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框架体系;12月底前,各工作组确定本专业标准清理原则,对各部门提交的标准目录进行筛选;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开展清理工作;2013年5月底前,对现行食品标准进行指标比对分析,按照清理原则提出清理工作意见;2013年12月,根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结果,确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启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