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
据了解,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和沱牌在向国家商标局提交的这份名为《关于对中国贵州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异议报告》中表示,"国酒"一词用在白酒商品上,意指"代表象征国家的酒", 属于对白酒质量和特点的描述。以"国"字注册商标不符合国家《商标法》相关规定,一旦注册成功将导致白酒市场的不公平竞争,也会诱发抢注"国"字号商标其他仿效行为, 造成新的行业秩序混乱。
将带着荣誉称号性质的"国酒",作为商标单独授予一个企业, 不仅误导国内消费者,也会误导国外消费者对中国白酒的认知,不利于整个中国白酒业的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