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北京有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称,报道中所称稻香村农大店,企业注册名称为"北京稻香村百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销售的鸭血豆腐是从其供货商李某处购进的。李某用猪血豆腐假冒鸭血豆腐,销售给稻香村农大店。稻香村农大店违反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介绍,报道中所称北京市第五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均系具有合法资质的生猪屠宰企业。经查,这两家企业并不生产血豆腐制品,但将车间或厂房租给个人加工生产猪血豆腐制品。这两家企业向承租人提供经检疫合格的生猪血液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猪血豆腐,猪血豆腐均经过检验和检疫,为合格产品。经查,承租人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针对此次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表示,有关监管部门已组织对市场上销售的血豆腐制品进行抽检,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各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北京市生猪屠宰企业进行规范治理。(记者李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