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国梁 发自北京 5月14日,《新京报》报道"
据该厂负责人介绍,作为生猪屠宰企业,猪血是每天生产的副产品,企业本身不加工猪血豆腐,更不可能生产鸭血豆腐。该厂将新鲜猪血承包给北京市昌平区的邢飞,并提供加工场地,同时签订承包协议,对其个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企业存档,其加工人员每年均经过昌平区疾控中心健康体检。该厂每周对猪血制品进行抽检(检测项目为微生物,并要求承包户邢飞每季度将猪血豆腐向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该负责人对记者说:"作为大型生猪屠宰企业,我们的生产设备是先进的,工艺管理是严格的。承包给邢飞的新鲜猪血原料为检疫合格的健康生猪血液,其质量安全有保证,采血使用洁净的容器并随即送至加工车间,避免造成污染。为避免污染外部环境,剩余血液统一储存到存血容器里,经处理后由指定的承包企业加工成饲料。作为承包户,邢飞将加工的猪血豆腐销售给我厂的经销商李建营,我厂与经销商李建营的关系为经销关系并有经销合同。合同上允许销售的产品除猪肉和副产品外根本没有猪血。"
关于媒体报道的"以猪血充当鸭血销售到稻香村"的问题,该负责人说明:"是由经销商李建营擅自使用我厂三年前早已停止使用的'商品结算单',并在其单据上手写'猪血'及'鸭血'名称,将单据送到稻香村进行结算。对此我厂完全不知情。"
这一曝光事件使该厂在震惊中反思,给企业敲了警钟。该厂负责人表示:"我们将从中吸取教训,并采取如下措施:一、立即终止与猪血承包商邢飞的承包协议;二、立即终止猪肉经销商李建营的供货合同;三、通过这一事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品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