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买到的过期 ▲进口薯片上有两组不同的日期。 工商部门已展开调查,发现该超市部分商品发货日期竟然早于生产日期 新快报讯记者 陈荣炎报道 昨日下午,两名顾客在位于佛山市东方广场的吉之岛(下称"佛山吉之岛"买到过期食品,工商部门接报后立即进行查处并现场封存了49瓶怀疑生产 佛山吉之岛愿十倍赔偿 据顾客赵先生称,昨天下午与朋友李先生一起在佛山吉之岛购买了从韩国进口的奥利恩芝士味烤薯片、好侍牌麦茶以及北京产的宗家府切件泡菜等食品。付账时,赵先生发现这些食品标签有点奇怪,仔细一看才发现其中的泡菜是2012年1月30日生产,按保质期90天来算已过期一个多星期。 赵先生还发现,进口薯片和麦茶包装上的几个日期,看了也让人一头雾水。 随后,两人来到佛山吉之岛客服部交涉。赵先生称,客服部一工作人员回复他:"(泡菜还没吃,没有危害,标签写错了也只能退货,按商品售价的10倍进行赔偿。" "没吃就没问题?标签写错了难道不是质量问题?"由于不满处理结果,赵先生当即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不过,佛山吉之岛客服部该邓姓工作人员向记者否认自己说过类似的话,其称经征得上司同意作出原价的10倍赔偿,并称已就相关问题食品与厂家联系。 昨日傍晚,记者在佛山吉之岛分别查看了存放上述食品的货架,发现所指批次的食品均已下架。 发货日期早于生产日期 新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接报后佛山市禅城区工商部门、消委会工作人员先后来到佛山吉之岛,现场根据赵先生反映的情况立案调查。 消委会一工作人员表示,洋食品包装上日期标注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进货渠道把关不严,而根本原因在于超市管理混乱。 "货架上还有一些食品的生产日期写着3月19日,却能在3月16日发货!"赵、李两顾客还现场举报该超市部分干果也有类似问题。在其指认下,工商人员果然在干货区发现部分新疆产的杏仁、大枣、枸杞等罐装干果标签标注的生产日期存在问题。 佛山吉之岛辩称,这是货品换了批次后未及时更换标签所致。 工商人员依法现场封存了49瓶怀疑标签有问题的干果,并检查了佛山吉之岛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