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猪血、豆粉等杂料浸泡加工后的
记者昨日从南海检察院获悉,南海首宗“毒牛肉”案日前有了结果:被告人谭某涉嫌违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三宗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
-案情回放
今年42岁的谭某是南海本地人,2007年底开始在佛山市某农产品交易中心开设冻肉档出售冷冻肉。2010年1月起,他开始动起歪脑筋,将猪肉变身为“牛肉”出售。
据介绍,谭某每天从外地购入猪肉,其雇用的六七名工人就在加工厂内将猪肉切成片状,然后将猪肉片放入一种“红色药水”中进行浸泡、搅拌,直到猪肉片变成深红色的牛肉片模样。此时,肉片还可以增重一半。随后将肉片放入冷柜急冻,第二天凌晨送到市场,当做牛肉出售。
2010年7月26日,经群众举报,谭某的假牛肉被工商、质监部门查扣,谭某随后逃跑。工商部门在谭某的加工作坊里发现大量腐坏变质猪肉,从冰柜中查获大半袋硼砂。
2011年3月7日,负案在逃的谭某在南海区罗村被公安机关抓获。南海检察院随后介入假牛肉案。3月17日,南海检察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谭某批准逮捕。
制假者说
我们从不吃自己制作的假牛肉!
据谭某交代,他配置的“红色药水”实际上是由猪血、豆粉、糖盐和水组成的
2010年7月1日起,他又往猪肉中添加硼砂等工业有毒作料,以达到保鲜和增筋效果。到被查获为止,共销售含硼砂假牛肉约2000斤。经质监部门检测,扣押的假牛肉中硼砂含量为3800mg/kg。
另查,谭某还涉嫌伪造上述肉食制品加工场的卫生许可证。
谭某被捕后抱怨道,他也知道加入硼砂是有害的,但这样可以多挣钱,而且同行也都是这样做的,是制肉行业的潜规则。谭某肉制品加工厂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从不吃自己制作的假牛肉,吃的都是谭某送完货带回的新鲜猪肉或鸡鸭肉。
检察官说
往食品中掺入非食用原料*高可判死刑!
据了解,硼砂具有增加食品韧性、脆度及改善食品保水性功能,食品中添加硼砂后,口感会更加蓬松有弹性,同时还会增加产品重量。一些不法商家常常在腐竹、肉丸、凉粉、面条、粽子、元宵中掺入硼砂。
但是,硼砂对人体有毒害作用,连续摄取后,会在体内蓄积、妨碍消化酶素作用,危害消化系统,引起急性中毒。儿童摄入5克以内、成人摄入15克都会导致死亡。
2009年,卫生部下发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近期工作重点及要求》中,曾将在肉和肉制品中添加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行为列为打击重点。
“往食品中掺入非食用原料,导致对人体产生伤害的,*高可判处死刑。”南海区检察院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说:“目前硼砂可以在市场上买到,如果制售假牛肉的行业都在使用硼砂的话,那就要从硼砂销售源头进行监管,同时还要对卖这些假牛肉的人进行追查。”检察官还建议,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需要对市面销售的牛肉、猪肉等食品批发档口形成长期的检查机制。
温馨贴士
如何鉴别猪肉和牛肉?
如何鉴别猪肉和牛肉?业内人士支招,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猪肉和牛肉,消费者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鉴别:
一是牛肉脂肪呈白色或乳黄色,比猪肉的脂肪明显要少;
二是猪肉的肌肉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牛肉肌肉外表比猪肉稍湿润;
三是牛肉纤维长度较长,肉质结构粗并紧凑。猪肉纤维长度较短,肉质结构细并松散;
四是食用时牛肉感到“肉老”,食用猪肉时感到“肉嫩”。(记者/盛正挺 通讯员/列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