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市《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从8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首次明确"人员识别"技防
据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介绍,目前,北京不少商场、超市中的监控设备只能拍到人的大体轮廓,无法识别人员面部特征,一旦发生食品投毒一类的恶性案件,无论从事前预防还是事后破案,都存在一定的难度。
北京此次实施的《规范》中,首次明确了"人员识别"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要求各企业必须在财务室、结算中心、仓库、监控中心等重要部位,以及出入口、垂直电梯、滚梯等位置,设置能清晰辨识通行和驻留人员面部特征的监控设备。
《规范》还特别要求,在开架食品销售区设置的监控探头,要能清晰辨别所有触动了食品的人员的行为、体貌及面部特征。
针对大型活动或假期商场内可能出现人员拥挤、踩踏等隐患,《规范》也做了明确规定,一旦客流明显过多,商场必须相继采取限制人员进入、区域隔离、引导疏散等措施。
据介绍,今后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将按照绿、黄、橙、红四个等级,明确预警体系,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果在商场内发生"诈弹"或"炸弹"、抢劫、劫持人质等事件,都要立即启动相应的防范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