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维 实习生 魏燕龙 卢家庆 )对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坚决清除恶意生产加工不安全食品的企业和责任人.对聘用列入"黑名单"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的企业,质监部门严禁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已取得许可证的,由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突出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生产企业,复配食品添加剂、乳制品等重点产品,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与省内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风险研判合作,提高对高风险食品行业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预警、控制能力.根据食品风险高低等情况实施分类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安全诚信档案.各级质监部门都将设立投诉举报中心和专项奖励资金,对经过查实的举报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