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日下午,文山州一中师生食用糯
109人食用 88人中毒,周边餐饮店受影响
昨日上午8时许,记者来到事发地点,看到学生结束早自习后在校外吃早餐。另一家售卖糯米饭的摊点老板李某说,"平时我每天要装好100饭盒糯米饭,不然学生来了忙不过来,可今天买的学生很少。"
据李老板介绍,此前,这里只有他和叶记锅魁店门口的苏老板两家售卖糯米饭,经常不够卖。但受中毒事件影响,不好卖了。10多个原本在校门口的小摊贩也不见人影。
文山州卫生局副局长罗勇昨日告诉记者,"根据统计,此次中毒事件是因为苏某的小工莫某在做糯米饭时,误将亚硝酸钠当成了食用盐添加在糯米饭中引起的。"
罗勇介绍说,苏某制售的糯米饭共有109人食用,因为个人体质差异等多种原因,有88人前往医院接受治疗。经过治疗,所有人员的中毒迹象已经消失,但目前医院还需要对这些人的肝脏功能进行监察,确保他们完全康复后,才会让他们出院。
"当地疾控部门只用了几个小时,就从学生的呕吐物中和苏某售卖的糯米饭残留样本中查到了亚硝酸钠,确认学生中毒原因,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医院,才确保了中毒人员没有出现大问题。"罗勇说。
当事人正接受警方询问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老成都叶记锅魁店老板叶某的住所,但其不在。叶某店里的工人张某说,叶老板开店只做锅魁,苏某做糯米饭的地方是叶老板租给他的。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叶老板,但他称"与此事无关",就挂了电话。
记者在文山市公安局政治处了解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由于莫某是误将亚硝酸钠当做食盐添加到糯米饭中,所以还没立案,目前只是让苏某和莫某到辖区派出所接受讯问,没采取刑拘等强制措施。
文山州食药监局办公室的李主任对记者说,"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亚硝酸钠的监管分为三部分,涉及到三个部门。制作环节属质监部门管理;流通环节属工商部门管理;上了餐桌后属食药监部门监管。"至于这些东西在哪些食品中可以使用,李主任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记者联系负责食品添加剂的部门负责人时,其称自己在外跑市场,没时间接受采访。
昨日下午5时47分,记者电话联系文山市工商局食品监督流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时,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未能了解到文山市亚硝酸钠监管的详细情况。当地多部门联合整治校园饮食安全
在文山州食药监局,记者见到了一份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这份由文山州教育、卫生、食药监、质监、工商等五局下发的文件显示,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食品摊点以及农村中小学食堂为重点。将加强校园食堂和校园周边的小商店、小餐馆、流动摊点的主体资格审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
整治将严厉查处食用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取缔无照食品经营企业和地下窝点,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制度。(吴富水
(本文来源:云网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