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通知》要求,所有抽检的样品检测三聚氰胺,其中20%的样品检测碱类物质,10%的样品检测黄曲霉毒素M1。
三聚氰胺的检测采用快速法进行初步筛选,快速方法的检出限不高于0.3mg/kg.检测结果高于0.3mg/kg的样品采用
另外,现场还要检查:1.检查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准运证以及生鲜乳交接单持有情况;2.挤(收)奶厅、贮奶间、化验室、设备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基础建设设施及污粪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否完备;3.冷却、冷藏、低温贮运等设备配套情况,贮奶罐密封状况、内置搅拌装置的配备使用情况;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及留样情况;5.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合格证明和体检记录,是否经过相关奶业法律法规、生鲜乳生产收购、卫生安全等的培训;6.挤奶操作等规范是否上墙,奶桶、奶杯消毒和清洗情况,贮奶灌内温度保持情况;7.卫生管理、质量安全保障、工作规程、培训教育、化学品管理等制度是否完善;8.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等记录是否记录清晰、存档;9.库房、检测室等场所等是否有违禁物质,是否有掺杂使假的工具。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畜牧兽医(奶业)主管部门于2010年11月30日前完成拉网式检查和抽样,12月10日前完成样品的检测及复议工作,12月20日前将拉网式检查总结报送农业部奶业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