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警方16日宣布,涉嫌运输、销售
2010年1月2日,上海铁路警方接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的报警电话,称一批假冒茅台酒已从贵州运往铁路上海南站,为防止不法人员转移货物,请求铁路警方协助查处。
上海铁路警方立即指派刑警队开展调查。很快,一张由贵州遵义发往上海南站的运单引起了侦查员注意。运单上的货物品名为日用百货,总数量75箱,于1月1日由1252次列车托运至上海,发货人“李华”,收货人徐某。侦查员抬起一只纸箱掂量一下,明显感到很沉,通过安检仪X光检查,发现纸箱内的物品形似酒瓶。
侦查员打开厚厚的纸箱,发现里面还有一层纸箱。拆除所有外包装,露出一个个正方形彩印礼盒,上面醒目地标着“国酒茅台”,礼盒里面是精致的白色瓷瓶,瓶上“贵州茅台酒”专用商标、红色绸带、防伪标记全部齐全。经清点,查获的假冒酒类共75箱,共900瓶。上海市酒类专卖局通过技术鉴定,确认这批酒全部为假冒酒类商品。
1月4日上午10时许,一名50多岁的男子到上海南站行李房,要求办理提货手续。侦查员立即将其抓获,经现场盘问,这名男子就是收货人徐某。面对证据,徐某承认这批“名酒”是他从贵州购买的,并如实交代了酒的来源和销售去向。
据徐某交代,2009年12月份,他和住在贵州仁怀县的亲属曾某秘密商量,准备做假茅台酒生意,双方约定由曾某在贵州组织货源,打通运输通道,徐某在上海负责销售。此后,曾某数次向徐某发货百余箱,总计上千瓶假酒。这些假酒通过批发渠道,很快流通到上海全市多个地区。徐某告诉办案人员:“许多朋友用我的茅台酒请客送礼,从来没有人怀疑这是假的。”
同时,根据徐某的交代,侦查员将“下家”、上海某公司经理王某抓获。
正当警方开展侦查时,1月10日、1月11日,又有两批1000余瓶假冒茅台酒由贵州发到上海南站,总价值88万余元。上海铁路警方通过跟踪追击,在无锡等地分别将涉案人徐永定、刘明成、高凤刚抓获归案。据徐永定等3人交代,此前他们结伙已在江苏地区销售了1300多瓶假冒茅台酒。
5月13日,主犯曾某在贵州落网。16日,曾某被上海铁路警方押解到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