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甄真)今天,我市(济南26家
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我市质监部门要求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应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企业要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要建立销售台账,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涉嫌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质监部门可以开展特别监督检查,根据需要,还可以聘请技术专家、消费者代表、媒体记者等参与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被记入该企业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