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全国
这三个原因归根结底是缺乏问责的问题。从地沟油*广的危害面来看,毫无疑问,地方政府对此应该负总责。负总责意味着如果出了地沟油危害百姓健康的问题,地方政府一把手应被问责。只有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多头管理背景下的无人管理才会转变为多部门协作。
“负总责”要求地方政府应当“垄断”回收地沟油,不能让地沟油的回收成为一个无人管理的领域。回收后的地沟油可以用来加工柴油等,通过合法的“变废为宝”举措,堵住地沟油流入饮食行业的渠道。
“负总责”还意味着要切实推动多部门合作。有些部门在地沟油问题上,总是认为我们缺少“可操作性”的规定。实际上,2002年国家颁布的《食品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的规定》中已经明确要求,无论是过菜油还是地沟油,都属于废弃油脂,禁止再收购、加工成食用油脂。种种问题的出现,还是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2004年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两名地沟油经营者2年和3年有期徒刑。从全国来看,这样的判例*少,这和有些部门不重视相关,而不重视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问责。地沟油危害如此之大,公安部门有必要如同整治毒品犯罪一般整治地沟油流入餐桌的问题,质检部门要如同整治三聚氰胺一般整治地沟油……只有这样,百姓的饮食健康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