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至8月,广东湛江
目前,湛江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已有出口备案水产养殖场249家、面积28.98万亩,出口水产企业40家,全区年出口水产品12万吨、创汇6.4亿美元,出口量占广东三分之一以上,出口养殖水产品名列全国首位,成为全国*大的出口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发展的必然选择
湛江水产品“走出去”的道路可谓荆棘丛生——2004年,中国对虾出口遭遇美国反倾销调查;2005年,美国、欧盟、韩国等主要出口国出台更加严厉的药物残留检测标准;2006年,日本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2007年,美国对我水产品实施自动扣留措施;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和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使中国食品出口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产业链条长,监管难度大,水产品出口要想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赢得胜利,必须要有特殊之策。秉承“区域化管理”的理念,建设特色鲜明、质量安全上水平、专业化程度高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带动和辐射周边产业的发展,成为湛江出口水产业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2008年4月10日,广东检验检疫局和湛江市政府签署《关于共同建立湛江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促进湛江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合作备忘录》,正式启动湛江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程,标志着我国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进入了全面推动阶段。
创造出广东模式
“示范区建设必须要走出一条成功之路,要创造出广东模式。”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局长的要求,在湛江示范区建设进程中,始终坚持“政府主导,检验检疫部门引导,监管部门联动,行业协会协调,龙头企业带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建设模式,通过整合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的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引导示范区内养殖户及加工企业走上健康发展之路。
为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充分发挥农业、畜牧兽医、海洋与渔业、外经贸、质监、环保、公安等相关监管部门管理职能和资源优势,去年以来,广东检验检疫局分别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厅、公安厅等职能部门签订合作备忘录,湛江检验检疫局分别与湛江市海洋与渔业局、外经贸局、畜牧局等签订合作协议。在对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管理上,联合公安、工商、农业、畜牧等部门组成联合农业执法队,严肃查处示范区内违规销售、使用禁药的行为,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全区。
同时,充分发挥湛江水产协会在服务、协调、自律、监督、规范经营、对外交涉、扩大出口、产业发展和协助政府加强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及时为区内企业提供相关国际市场信息,着力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在区内营造公平、规范、透明的竞争和经营秩序,建立起“风险同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
来自外方的肯定
2009年5月8日,到湛江考察输欧水产品企业及监管工作的欧盟食品与兽医办公室(FVO官员,在经过两天紧张的考察后,这样评价道:“我认为中国政府部门在对出口水产品的监控方面做了非常重要的工作,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管工作程序化,监控非常有效,达到了质量控制的要求。”
为了严格控制出口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广东局和湛江市政府均加大了对湛江检验检疫机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支持力度,先后拨出专款近千万元用于检测技术深度研发,购买先进的检测设备,做到对出口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水产品要求的30多项卫生指标,都能检得了、检得出、检得准。企业实验室建设也同步进行,有3家企业实验室获得国家实验室CNAS认可,9家出口企业购置了液质串联色谱仪(LC-MS/MS等高端药物残留检测设备,企业的自检自控能力大为提升。
建立健全示范区水产品农兽药物残留监控体系,是提高从源头抓产品质量的有效性和全面提升示范区整体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在湛江示范区,已经确立了“三个层次”的水产药物监控体系:其中检验检疫部门结合“出口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体系”重点对区内企业进行监测;海洋与渔业部门根据“国家残留监控计划”重点负责示范区周边范围的监测;示范区执行区内“示范区残留监测计划”。“三个层次”互补互促,实现了药物残留安全隐患为“零”的目标。
历经一年多的建设,湛江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已经先后成功接受了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考察团、美国FDA考察团、欧盟考察团、韩国海洋水产部检查团、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考察团的考察,成为我国出口水产业质量管理的“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