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6日电 由辽宁省质监部门日前组织的一次抽样调查显示,辽宁近半
这次抽查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辽宁省
本次共抽查沈阳、大连、鞍山等14个地区226家企业生产的245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175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平均合格率为71.4%。其中丹东、辽阳、本溪、营口、沈阳地区企业生产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都超过了80%,而铁岭、葫芦岛、大连、朝阳地区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都未超过50%。
此次抽查中质量问题*为严重的是桶装水,在抽查的全省120家桶装水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中,合格6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仅为51.7%。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果(蔬汁饮料质量非常好。被抽查的20家果(蔬汁饮料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全部合格。14家植物蛋白饮料和含乳饮料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质量也全部合格。
此外,灭菌乳和酸乳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5%;膨化食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
抽查存在质量问题的桶装水的主要不合格项为微生物指标、电导率、亚硝酸盐和pH值。本次监督抽查中,微生物指标不合格58项次,占总不合格项次的55.2%。
据介绍,微生物指标是用来判定产品是否被细菌污染的重要指标,它的高低代表桶装水被细菌污染的程度。电导率是代表纯净水产品净化程度的重要指标,如果过高,就不能称其为纯净水。亚硝酸盐进入人体后能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致使组织缺氧,严重者会出现反应迟钝、意识丧失甚至死亡。同时,长期摄入亚硝酸盐易导致消化系统癌变。
据相关专家分析,造成桶装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水源管理不够重视,造成水质污染;二是企业生产环境不符合桶装水生产的卫生要求;三是企业生产工艺达不到标准要求,对水的净化、灭菌或包装材料的消毒等重点工艺控制不严。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辽宁省有关部门将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不合格率较高的桶装水生产企业,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还将专门召开现场会议,通过现场观摩、专家分析、企业座谈、面对面提出整改要求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记者陈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