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湖南数县供
一个月后,广州市检察院发布,增城、花都等地的6名
媒体并未放大此消息。但天河牲畜交易市场的一位批发商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冷笑:“
集体沉默行业内统一口径
检察院的一纸公告,使得瘦肉精事件逐渐明朗,外省养殖户在用,本省养殖户也在用。但使用者的数量到底有多少,似乎没人能说得清。
曾在粤西地区做过饲料业务的刘经理对南方农村报记者宣称:“其实使用瘦肉精是行业内比较普遍的做法,散养户在用,规模猪场也在用。”
广东省农业厅发布的《关于广州市发生疑似瘦肉精中毒事件调查情况报告》(粤农办【2009】33号)内容显示:“经初步调查,天河区可疑生猪制品来源于天河生猪批发市场7号、21号及36号档口。其中7号档72头生猪来源于广东高要市,21号档68头生猪来源于增城中新公司……”
难道又是一个“潜规则”?
刘经理不置可否,“不敢说所有人都在用,但使用范围肯定相当广,包括一些大型养猪企业。”他甚至透露,一些大型养猪企业的瘦肉精很可能由广东某高校教授直接供应。
他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追根究底的疑问表示:“既然说是潜规则,自然是很难拿到证据的。你去问任何一家猪场,他会说自己使用这个东西吗?哪个权威人士敢下这个结论?这不是自找麻烦与整个行业为敌?”
数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猪贩在接受南方农村报记者采访时也称:“绝大部分猪贩都卖过瘦肉精生猪!只是有些人倒霉被查出来而已。”
为何整个行业集体保持沉默?一位业内人士笑称,“如果涉及到所有人利益,行业内太容易形成统一口径了!”
历史十载地下产业已成熟
尽管没有养殖户敢公开承认使用瘦肉精,但据南方农村报记者了解,养猪业内对瘦肉精早已司空见惯。在未引发大规模中毒事件以前,媒体未予以足够聚焦,但却无法掩盖它已在国内养殖界存在10年以上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