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条件限制“活动”
商务部公布四项限制条件,分别是:不得增加AB公司在青岛啤酒(60060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7%的持股比例;不得增加英博公司在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现有28.56%的持股比例;不得寻求持有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燕京啤酒(000729,股吧)有限公司的股份;如果英博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股东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报商务部。
公告要求,如果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条件,英博公司必须事先向商务部及时进行申报,商务部批准前,不得实施。
商务部公告称,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对此次并购进行了审查,认为从地域市场、产品市场和竞争格局来看,英博公司收购AB公司没有在中国啤酒市场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商务部决定对此次并购不予禁止。
7月13日,英博公司宣布以每股70美元(总价52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AB公司的所有股份。本交易属于两个外国企业在境外实施的收购。由于2007年英博公司和AB公司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分别为57.64亿元人民币和44.9亿元人民币,达到了《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的申报标准,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英博公司和AB公司完成交易前必须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外资“扎根”中国
在英博收购AB获批前,AB持有青岛啤酒(600600,股吧)27%的股份,英博则持有珠江啤酒28.56%的股份。AB同时还拥有哈尔滨啤酒以及收购多家啤酒企业。
英博目前在中国拥有约33家啤酒酿造厂,中国市场总销量超过400万吨,主要拥有雪津、双鹿、白沙、金龙泉、金陵等子品牌,拥有福建雪津啤酒集团****股权、金狮啤酒集团****股权、湖北金龙泉啤酒集团60%股份和珠江啤酒24%的股份。而收购AB公司之后,英博将拥有AB之前持有的27%的青岛啤酒股份,拥有****哈尔滨啤酒集团股权。
从这些信息可以看出,尽管对外资股权有限制,但外资在中国已经经营多年,深耕中国市场。分析师指出,商务部此举也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