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25日,受
相关专家根据GLP原则和有关工作程序,对申请实验室的管理体系、设备、人员、环境、操作程序、动物试验、档案记录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核查。专家组认为,该实验室的管理体系基本符合OECD的GLP原则要求,人员、设备设施等条件基本满足GLP研究的需要,有关安全性评价研究过程基本符合GLP的相关要求,建议推荐该实验室成为可以在化学品理化性质、爆炸性质和短期毒性研究等方面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GLP实验室。
据悉,本次现场评价是国家认监委今年6月颁布《关于公布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及评价程序的有关文件的公告》后,根据该规范及评价程序开展的首次现场评价。现场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标志着国家认监委建立我国GLP监控体系的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也标志着我国工业化学品领域的GLP评价体系以及我国应对欧盟REACH法规的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