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发言人16日表示,特区政府将推出新的食物安全规管条例,把蔬菜水果等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纳入规管。
发言人表示,食物安全法例的工作方向是将新、旧法例整合成一套新的《食物安全法》。新《食物安全法》将会把食用安全风险较高或广受市民关注的食物,包括饲养水产、蔬菜和水果等纳入规管。一旦立法规管,所有进口食品包括蔬菜都必须经注册进口商进口,经未注册进口商进口属违法行为。
发言人表示,有关方面现正开展草拟法例工作的程序及进行有关的咨询工作。有关新法例的具体内容打算于2007至2008立法年度提交公众讨论,以便在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后提交立法会,正式进入立法程序。
发言人说,香港每天进口约1800吨蔬菜。特区政府的首要任务是确保食物安全,并且使香港市民可以享用新鲜蔬菜。自去年底,特区政府已加强和内地食物安全部门的合作。
发言人表示,所有运载进口蔬菜的车辆必须遵照海关人员的指示接受检查。2006年海关人员在文锦渡管制站,共检查了超过2.8万辆运载蔬菜的车辆,扣查了17辆有问题的车辆,销毁逾23吨有问题的蔬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