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明确表示“应政府要求暂停与达能的口水战”,但娃哈哈集团董事长
随着抽丝剥茧般的事件披露过程的进行,宗庆后于去年底一手策划的“营销公司”的存在意图成为关注焦点。
此前,达能公司相关人士曾向记者表示,去年底开始,娃哈哈销售系统里突然出现了另一个销售公司,改变了非合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的产品全部由合资企业销售公司销售的局面,不仅分立公司,而且销售款汇入账号也分别设立,达能却并不知晓作为娃哈哈管理统帅的宗庆后这样做的真实原因。
有报道称,娃哈哈分设出来的另一个销售公司是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下称营销公司),而根据相关资料,营销公司于去年12月才刚刚注册。
对此,宗庆后承认,营销公司的成立是要在“事件没解决前另立一个品牌”。“之所以设立分账户,是因为达能说我损害合资公司利益,那我不跟合资公司用一个账户怎么样?”宗庆后称,一旦协商解决不成,“大不了我另创品牌。商标所有权是我的,既然他们是大股东就让他们去经营,如果合资公司亏损,我们将提出终止合作。”
尽管营销公司的法人代表为宗庆后之女宗馥莉,但宗庆后表示,这与女儿接班无关。
与营销公司有关的另一个坊间传言是宗庆后暗渡陈仓,将营销公司做成海外离岸公司,以独立第三方形式参与娃哈哈商标使用权纠纷,迫使相关部门重新判定商标使用权。
资料显示,营销公司由杭州娃哈哈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后者成立于2003年10月,由宗庆后之妻施幼珍与恒枫贸易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宗馥莉出任法定代表人。其中,“恒枫”控股90%。有消息人士称,目前恒枫公司的性质已经变身为英属维尔京群岛离岸企业。
分析人士称,宗庆后此举意在做实“第三方”,而根据国家商标局的解释,在达能与娃哈哈签订了两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商标使用第三方,则很可能以国家商标局备案合同为准,后者正是当年达能为了掩盖实际上**享有娃哈哈使用权的事实,而特别签订的没有限制性条款的简式合同。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娃哈哈‘叫板’达能的系列计划已经从那时起悄然启动,并已经做足了法律等环节的技术准备。”分析人士称。
但是,宗庆后日前的表态并没有针对这一猜测给出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