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买酒一路绿灯
“不向未成年人售酒”发牌记者暗访学校周边商铺
12月8日,
记者暗访
未成年人买酒畅通无阻
在征得3个未成年学生家长同意后,记者随这3名学生分别到13家小商店、便利店、连锁超市买酒,结果都没有遭遇拒绝,买到啤酒、二锅头13瓶。
记者也没有在柜台上看到“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牌。除其中一家对买酒的学生年龄产生质疑外,其他都没有主动询问。
称给爸爸买,商家便放行
翠林小区附近食品店
14岁的王义(化名)背着书包走进丰台区翠林小区附近的一家街边食品店,记者在旁边观察。在听到王义要买啤酒后,店主上下打量了他一遍,说:“是你喝么?”按照事先约定,王义回答是给爸爸买的。“这还成,给家里买可以。”店主随即将啤酒递给他。
走出商店后,王义告诉记者,喝酒在中学生中并不少见。初中毕业时,班里一部分男生就曾经一起喝过一次酒。王义说,这是他去的6家商店中,**一个主动询问他的,但还是卖给了他。“找个理由就能买,挺容易的。”
“她不是自己喝”
北新桥附近一商店
在北新桥附近一家商店,17岁的杨扬(化名)身穿一套蓝色校服,购买了一瓶啤酒。当她离开后,记者同售货员攀谈起来。“这学生看起来没成年,怎么就喝酒?”听到记者的问题,售货员像熟悉情况似的向记者解释道:“她不是自己喝,肯定是给别的男生买的。”
付款不到半分钟
右安门外大街一大型超市
记者跟随王义,从学校步行10分钟,来到右安门外大街的一家大型综合超市。他在货架上挑选了一听啤酒,独自走到收款台付款。工作人员扫条码时,抬头看了王义一眼,没有说话。这时,王义询问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买酒的问题,工作人员回答:“现在不让卖给未成年人酒。”边说边接过王义递上的钱,将酒装进塑料袋递给他,整个过程不到半分钟。
记者同王义选择了一家邻近学校的杂货铺,他告诉记者,同学们经常光顾这里。王义买酒时便同老板聊天,听到王义说起禁酒令,老板马上点头:“以后别的家都不卖了,你就来我这里吧。”
“卖酒不会管的”
交道口商场
杨扬身穿一套蓝色校服,走进交道口商场。她手拿一瓶啤酒结账时,工作人员并未对她进行询问。杨扬离开后,记者询问工作人员,是否以后对学生来买酒会加以限制,比如检查身份证。工作人员答复:“买烟有可能,买酒没听过,不会管的。”
商家诉苦
孩子年龄很难目测
在记者询问的4个商家中,有3家表示知道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的规定。在姚家园附近的一个摊位,摊主表示,孩子替父亲买酒的情况很常见。“我小时候经常替我爸打酒,又不是小孩儿自己喝,怎么管?”他告诉记者,如果不卖的话,不仅没了生意,小店在附近也会得罪一些经常光顾的客户。
另外,有商家向记者表示,现在孩子早熟,有时从体貌上很难判断。“我们没有权利查他们的身份证。”一位商家说,同行都在卖,自己不卖,会少赚钱。“不会查到我们这些小卖部的。”当记者询问是否会有人举报时,他表示通常不会。“就是偷着被家长发现了,谁会觉得是件违法的事情,去举报呢?”
各方建议
家长:落实禁酒疏堵结合
王先生的儿子今年上高一。王先生告诉记者,儿子曾经告诉他,初中毕业时班里一些男同学聚在一起喝过酒。对于如何让未成年人远离酒精,王先生说,几年前他在美国时发现,当地的商店出售烟、酒时,遇到看起来年龄较小的人会拒绝,除非对方能够出示证件证明自己的年龄可以买酒。
王先生说,接触烟、酒的孩子,很多是处在青春期。“从心理、生理上他们都有一种发泄的欲望,而目前的教育给他们的天地很小。我认为禁止出售给他们烟酒是一个堵的办法,而家长、老师、社会应该用疏的方法,除了功课,还应给他们更多的空间去发挥,比如组织更多健康的活动让他们参加。”
专家:加强执法震慑商家
青少年法律援助协会主任佟丽华告诉记者,禁酒令的出台在防止未成年人接触酒类上是一个积*的推进。但在落实上出现了问题,主要存在两方面原因。其一,社会对法律的认知度不够,需要在学校里、媒体上增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的监督。其二,在落实上,相关部门需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接到举报立即进行查处,这种强有力的执法行为,能够给商家一种震慑,让他们自我约束,遵守法律。
另有法律学者表示,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不仅可以明确对商家行为的规范,而且在执法部门监察时,也能够更有力。晨报记者张睿
链接·法规
不向未成年人
售酒令早就颁布
1999年11月,我国颁布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2006年1月1日,国家商务部出台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确禁售标志。对违反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商务局会同市工商局举办“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牌揭牌暨发放仪式。市商务局巡视员李顺利要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同时,必须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
目前,北京市已制作了首批10万个“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牌,开始向从事酒类经营的商场、超市、酒类专营店、便利店、食杂店等零售网点发放,全市所有的酒类经营网点都要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标志。酒类经营者违反不向未成年人售酒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第25号令)对其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2000元以下的罚款。酒类经营者发现购买者未成年,可拒绝向其销售酒类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