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山东省召开了全省渔业工厂化健康养殖专题座谈会,将对3家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违禁药品的企业作出处罚;同时在本次会议上,专家指出,近日一些媒体针对
3家企业将受查处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介绍,11月16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组织对上海市场销售的大菱鲆(多宝鱼)进行了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市场销售的大菱鲆产品药物超标,宣布禁售大菱鲆。此后,北京、广州也作出禁售决定。
接到上海方面反映的情况后,山东省迅速组成了四个检查督导组,分赴威海、烟台、潍坊、日照(青岛自查)大菱鲆主产区进行检查。同时,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分两批抽取了32家企业的56个样品,检测项目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土霉素、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经检测,禁用药氯霉素的合格率为94.6%,孔雀石绿和无色孔雀石绿合格率为92.9%,涉及3家企业违规使用了氯霉素和孔雀石绿。
11月28日,农业部通报了山东省3家企业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了氯霉素、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并提出了处罚意见。根据农业部的要求,山东省要求有关市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对违规使用禁用药物的3个企业进行查处。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对于禁用鱼药,因为从未做过代谢动力学和残留规律的研究实验,所以不能断定就是终生残留。但是经过多长时间可以排出体外尚无定论,据了解目前有单位计划进行这项实验。
“毒鱼致癌”言过其实
在座谈会上,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王印庚博士认为:目前,在大菱鲆产品药残检测中发现,商品大菱鲆含有硝基呋喃类,有报纸报道宣传会有“致癌”作用,其实是“言过其实”。
王印庚表示,硝基呋喃类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痢特灵,用于人类临床上治疗细菌性痢疾病(俗称拉肚子),在正常食用大菱鲆的情况下硝基呋喃类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更不会致癌。国际癌症研究组织也证实一般剂量硝基呋喃类物质对人无致癌作用。在我国至今尚未见到食用大菱鲆而致癌的病例报道。因此,有些媒体的“有毒”、“致癌”提法是不正确的。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的研究员丁茂柏近日撰文,同样持此观点。
厂商直销进上海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加强对在养鱼的监管,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鱼类经检测合格方可上市。
在山东省组织的这次紧急监督抽查中涌现出一批好的企业,有的企业不但没有检出禁用药物,甚至限用药也没有超标现象。为此,山东省将应上海方面的要求,近期派员与上海方面协商,建立厂商直销制度,推出一批科学用药、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
为提高大菱鲆质量,增强消费者信心,山东省将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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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总体上安全
截至目前,山东省制定了近100项省级地方渔业标准,建设了28处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和254处无公害水产品基地,无公害养殖面积达225万亩,有363个水产品获农业部无公害产品称号。
山东省还成立了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有6个市设立了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立了水产养殖病害测报制度,17市82个县市区设立了375个病害测报点。
2006年全省药残抽检合格率为96.6%,氯霉素检出率由2002年的90%下降至目前的百分之几,检出率明显下降,水产品质量总体上是安全的、放心的,水产养殖业发展是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