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确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措施

百检网 2021-11-15
  日前,国家 工商总局公布2006年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将要实施的十项措施。

 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今年集中开展三项专项执法检查。

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全面清理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

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各地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六查六看”的要求,确保五个到位,即基层工商所对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监督经营者建立与落实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

严格规范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退市行为。严把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准入体系;继续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坚持日常监测与快速检测相结合,及时发布真实可靠的监测信息;积*推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加强对食品退市的监管,把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作为对食品质量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行政监管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和行为。健全食品违法案件受理、查办、督办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格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与协作机制。

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建立农村食品市场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加强对中小城市、县城、乡镇等区域和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批发企业及送货上门经营活动的重点监管;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农村食品市场的无证无照经营、掺杂使假和经营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及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积*推进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的方案,尽快建立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数据库。

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

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

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检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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