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允许使用的甜味剂主要有营养型和非营养型两种。营养型主要指麦芽糖醇、蔗糖、葡萄糖浆等,它们除了有甜味,还产生热量;非营养型主要是指很少或几乎不会产生任何热量的甜味剂,无糖食品中添加的,就是这种。在这类甜味剂中,木糖醇、阿斯巴甜、糖精钠比较常用。其中,木糖醇多用于口香糖以及降糖食品中;阿斯巴甜在饮料、冷饮,以及相当一部分乳制品、药品、保健食品、咸菜等食品中广泛使用;糖精钠的使用比前两者还要普遍,基本上用来代替蔗糖,使用于所有食物,特别是蜜饯和果脯中。
除了这3种外,甜蜜素、甜菊甙、三氯蔗糖等也是常见的甜味剂,还有安赛蜜,常用在糖尿病人的食品中。
甜味剂的副作用应该标明
日常饮食中的大部分甜味剂都是国家允许添加的,且添加的数量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有些甜味剂相对来说比较安全,像山梨醇,其热量低于葡萄糖,基本没有什么副作用。
但是,更多的甜味剂具有一定的副作用,或不适合某些人食用,厂家应该在商品
木糖醇和麦芽糖醇的营养价值虽然是甜味剂中较高的,但食用太多易引起腹泻,甚至导致胃肠功能紊乱。甜味素中往往含有能致癌的环己胺和二环己胺,因此,选择它做甜味剂时应该慎重。
阿斯巴甜在体内代谢过程中的主要降解物为苯丙氨酸,对正常人无害,但可影响苯丙酮尿病患者的发育。因此,含有阿斯巴甜的食品,包装上应注明不适用于苯丙酮尿症患者。另外,阿斯巴甜有摄取量的限制: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卫联合食品添加剂专家委员会规定,阿斯巴甜每日允许的摄取量为每公斤体重40毫克,且孕妇及哺乳的母亲*好不要食用。不过,国内食品包装上一般都不标注添加量,消费者个人往往无法控制。
糖精钠是一种人工合成的甜味剂,从煤焦油里提炼出来。虽然它的使用非常普遍,尤其是女性爱吃的果脯里,大部分都添加了糖精钠,但其致癌的可能性尚未完全排除,因此,应避免长期大量食用。目前,国家规定糖精钠的*大使用量是0.15克/千克、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在美国,凡是添加糖精钠做甜味剂的食品,均要求标有“糖精钠能引起动物肿瘤”的警告语。
滥用甜味剂让人担心
一般来说,每人一日内进食的甜味剂分量很少,不会影响健康,但前提是生产厂商在食品中必须按规定量添加。尤其是成本较低的糖精钠,更不能因为便宜就大量使用。
目前,市场上存在一定的滥用甜味剂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一种食品中混合使用多种甜味剂,以达到既不能使一种甜味剂的使用量超标,又能增加甜味的目的。尤其一些“话梅”类产品中,往往添加了两种以上的甜味剂。二是将甜味剂改头换面进行包装,比如叫“蛋白糖”,实际上与蛋白毫无关系,不过是糖精钠、阿斯巴甜的混合物。
由于使用甜味剂的大多是零食,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不要过量食用同一种零食。在选购时,应仔细阅读食物标签,看清它添加的是哪种甜味剂,是否适合自己食用。从健康和保障身体发育的角度来讲,儿童和孕妇等特殊消费人群*好不要食用含有人工合成甜味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