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通常被称为《加州65提案》,由加州总检察长办公室、地方检察官、律师或代表公共利益的个体执行法案。《加州65提案》要求,执法机关应向违反该法案的主体发出即将采取行动的通知。该通知必须在采取行动前不少于60天发送给当事人,因此,该通知通常被称为“60天违规通知”。
2019年3月,《加州65提案》共发出184份“60天违规通知”,少于2月份发出的208份,其中70%是对邻苯二甲酸盐的通报,6%是对铅的通报,其余的是对其他化学物质的通报。
箱包类产品,包括箱子、钱包和行李箱(共计33份“通知”)约占“60天违规通知”的18%,紧随的是食品类占11%(共计21份“通知”),以及含酒精的饮料占8%(共计15份“通知”)。有意思的是,鞋类产品的二甲酸盐超标8倍,而家庭收纳类产品(例如挂钩、篮子等),其二甲酸盐则超标6倍。
以下是2019年3月份《加州65提案》“60天违规通知”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