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 2017/752。
欧盟食品级塑料法规从(EU)10/ 2011发布以来,已历经7次修订,多为细微调整,此次修订为第七次修订。
一. 实施时间
1. (EU) 2017/752新法规无需转换为各成员国的法令,在其发布 20 天后直接生效,该法规将于2017年5月19日正式生效。
2. 附录II部分新增镍的迁移限量,这部分从2019年5月19日正式生效。
3. 该法规有一个执行缓冲期,对于之前申请符合(EU)2011/10的塑料材料和制品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8年5月19日,或到库存清完。
二. 修订主要内容
1. 修订及新增附录Ⅰ表1的授权物质清单,删除编号为142,168, 202, 387, 462, 467, 481, 502,662及779的物质关于符合性验证的注解“1”, 增加了6种授权使用的物质。
2. 对于编号为1055的新增物质α-生育酚乙酸酯,增加注解24,该物质或其水解产物是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验证其是否满足法规第11条第3点的要求。
3. 新增附录II部分镍的迁移限量,更新后的重金属特定迁移限量如下表所示:
物质 | 限值(mg/kg) | 物质 | 限值(mg/kg) |
Aluminium | 1 | Iron | 48 |
Barium | 1 | Lithium | 0.6 |
Cobalt | 0.05 | Manganese | 0.6 |
Copper | 5 | Zinc | 5 |
Nickel | 0.02 |
4. 原(EU) 2011/10的附录Ⅲ的第4点被以下内容替代
食物类型 | 食品模拟物 |
所有类型食品 | 1.蒸馏水或同等品质的水或食品模拟物A(10%乙醇); |
除酸性食品之外的所有其他食品类别 | 1.蒸馏水或同等品质的水或食品模拟物A(10%乙醇);和 |
所有水性、含酒精食品及乳制品 | 食品模拟物D1(50%乙醇) |
所有水性、酸性、含酒精食品及乳制品 | 1.食品模拟物D1(50%乙醇);和 |
所有水性食品和含酒精食品(乙醇含量≤20%) | 食品模拟物C(20%乙醇) |
所有水性、酸性食品和含酒精食品(乙醇含量≤20%)的食品 | 1.食品模拟物C(20%乙醇);和 |
5. (EU)2011/10 附件Ⅳ符合性声明应包含信息中,第8(iii)点关于材料或制品的使用规范,将“食品接触表面积和体积比”改为“经验证的*严苛的食品接触表面积与体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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