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向WTO通报两项铅豁免条款
近日,欧盟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两项新的RoHS指令铅豁免。其中第42条是一项全新的豁免,针对非道路专用设备的轴承和衬套中的铅。另外一项是将附录III第18(b)条针对放电灯中含磷荧光粉触媒中的铅条款拆分为第18(b)和18(b)-I条,修改了适用范围和有效期。以上两个条款建议于2018年9月生效。
加州相关方就手机壳中双酚A达成和解协议
2018年6月24日,一项关于手机壳中的加州65提案有害物质BPA的案例已达成新的和解协议,要求手机壳中BPA含量小于3 ppm,否则需加贴警告标识。此次关于手机壳中BPA的和解协议将BPA相关的产品类别拓展到电子电气产品领域。SGS建议相关企业时刻关注BPA的执法情况,确保产品符合加州65提案的要求。
欧盟
欧盟拟限制含有四种邻苯二甲酸酯的物品投放市场:DEHP、DBP、BBP 和DIBP。提交给REACH委员会的限制要求中指出,物品中的塑化材料中四项邻苯二甲酸酯(DEHP、DBP、BBP、DIBP)的一项和几项之和不得超过0.1%。*终被采纳的要求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 过渡期为18个月。
RAPEX系统频繁通报倾斜开关中汞含量超标
近期,德国向欧盟RAPEX系统通报一种电子闹钟产品的严重化学风险。该闹钟包含一个填充约10微升汞的倾斜开关,如果产品损坏,用户可能摄入泄露的水银。因此该产品不符合欧盟RoHS 2.0指令的有害物质要求而被德国执法机构查处。此前,有多个类似产品因倾斜开关中的汞不合规而被RAPEX系统通报,相关企业需关注产品中汞的使用情况,确保产品符合RoHS指令要求。
**电子企业抽检发现供应商声明合格的产品中PBDE超标
近期,某**电子企业内部抽检时发现部分产品中PBDE超标。这些超标产品的供应商此前均提供了针对该企业环保标准的符合性声明。发现超标后,该企业立即停止了相关违规产品的出货,并通报给经销商。SGS建议广大企业除接受供应商声明外,还应定期对进行抽检,降低违规风险。
电商平台承诺加强对含有害物质产品的监管
近期,欧盟委员会与四家**电商平台签署了一份在其平台上快速消除危险产品的产品安全承诺书。根据该承诺书,电商平台将会对欧盟官方的通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对于消费者反馈的危险产品将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行动。SGS提醒广大出口企业及时了解产品中有害物质含有情况,确保产品合规。
欧盟玩具安全标准
EN 71-3:2013+A3:2018发布
2018年6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发布了玩具安全标准EN 71第3部分的修订版本EN 71-3:2013+A3:2018。此次修订采用了2009/48/EC的修订指令 (EU)2017/738中更严格的可溶出铅的限值要求,新的限值将于2018年10月28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