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全区精准扶贫脱贫地方标准研讨会在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院召开。内蒙古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霍武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扶贫办、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内蒙古标准化院和兴安盟质监局、扶贫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研讨会。
霍武局长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扶贫脱贫标准制订工作,应当在三个层面上下功夫。一是要靠产业扶贫。近年来,我区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如武川订单农业、兴安盟奶牛合作社等都做出了很好的示范。我们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搞好产业扶贫脱贫规范,变成可复制的经验、可学习的规范在全区推广。二是在研究集体经济如何拥有收入上下功夫。一方面村集体要有积累,一方面农牧民要有收益。这样在扶贫脱贫工作中,村集体做工作才能更有主动性、针对性,美丽乡村建设也更容易实现。三是要稳定脱贫后不返贫。要加大调研力度,围绕我区成功的扶贫脱贫工作经验,固化后加以推广。要大力扶持全区各市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针对不同地域情况制订不同标准。要形成沟通交流机制,将精准扶贫工作做深做扎实。
为落实十九大报告中“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要求,使我区扶贫脱贫工作做的更精准、更扎实,近一段时期,内蒙古质监局组织相关人员分赴自治区扶贫办、呼和浩特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就自治区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同时,还分赴湖北省和我区部分贫困旗县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内蒙古精准扶贫地方标准》(初稿),涵盖帮扶措施精准确定规范、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规范、精准扶贫档案管理规范、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评价规范、精准扶贫项目管理规范、精准扶贫资金管理规范、驻嘎查(村)帮扶精准选派规范等八个方面的内容。在广泛讨论和修改后,将由内蒙古质监局正式发布,作为自治区地方标准在我区扶贫工作中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