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1日,ASTM国际消费品委员会批准了婴儿地板座椅安全新标准ASTM F3317-18,该标准提供了旨在确保婴儿地板座椅充分性能的要求和测试方法,以期*大程度地减少因正常使用和可预见的误用或滥用婴儿地板座椅而对儿童造成的伤害。
婴儿地板座椅是指放置在地板上的座椅,可包括托盘、玩具或约束系统。该标准不适用于枕式婴儿定位器,其通常由织物和填充材料构成,用于定位或休息,并且不包含约束系统。
新标准明确了以下规定内容:
1、一般要求
无危险尖锐点或边缘;
任何油漆或表面涂层必须符合16 CFR 1303;
没有小零件所致窒息的危险;
产品必须符合CPSIA中规定的要求;
木质部件必须光滑,没有碎片;
锁定和锁定部件的要求;
没有割伤或挤压危险;
任何刚性材料的开口都不会产生手指夹伤危险;
没有与外露螺旋弹簧相关的夹伤危险;
保护部件不得产生任何危险;
警告标签永久性要求;
玩具组件必须符合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
2、性能要求
稳定性要求;
结构完整性要求(动态和静态负载测试);
乘员保留要求;
有界开口的要求;
标记和标签要求。
所有婴儿地板座椅产品应符合产品警告声明、包装和使用说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