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通报了2016年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抽查93家企业生产的93批次产品,经检验,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6.1%。
本次抽查的93家企业中,有85家企业位于广东产区,占抽查企业总数的91.4%。经检验,本次抽查15家不合格企业全部位于广东产区,涉及广东纳美仕电器有限公司、广东丰谷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市家用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广东沃尔雅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奔宝电器厂、中山市海瑜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吉威尔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恒光电器有限公司、廉江市石城城辉电器厂、中山市掌声电器有限公司、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上方五金电器制造厂、广东创优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泽帆电器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祥丰电器制品有限公司(制造商:中山市龙的实业有限公司)等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82.4%,低于平均合格率1.5个百分点。
本次重点检验了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保温能耗等指标。
经检验,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耐潮湿等8项指标出现不合格现象。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耐潮湿、非正常工作(不含19.101)、内部布线、热效率值等项目。其中,广东凯金尔电器有限公司在电饭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连续两次不合格,涉及耐潮湿、内部布线项目,不合格程度为“严重”。
质检总局要求,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