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充分利用好法律法规优势、技术专家优势、行业资源优势,整合建设统一规范的检验检测检疫大数据(以下简称检测数据)服务监管平台,是质检部门找准位置,主动履职,充分利用好检测数据这个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参与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那么现在检测平台的现状的如何?
一、没有充分认识到检测数据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分散独立保存,不能形成有效的数据资源。
质检部门除掌握了本部门大量的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特种设备、动植物检疫等检测数据外,还可以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可,获取医疗、交通、建材、公路、防疫、气象、能源、水电等,一切需要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的检测技术机构的海量的**手检测数据。通过统计分析这些数据,可以为社会提供产品质量、计量器具、特种设备,以及医疗、交通、气象、能源等特殊行业的有用信息,拥有其他行政监管部门无法获取的数据资源。然而,多年来,由于我们对数据资源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检测数据是一种基础性战略资源,没有要求实验室把检测数据纳入统一的数据服务监管平台,由实验室各自为政,自己开发管理软件,自己设计报告及记录格式,自己保存记录,自己销毁数据,不能形成有效的数据资源,白白浪费数据资源。
二、没有建立检测数据服务监管平台,不能对数据实施及时有效监管。
检测数据涉及国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质检、工信、卫生、环保、气象、建设、食药等部门的实验室负责本部门的检测工作。各个部门内部、外部的检测数据没有上网,即便上网由于记录格式不统一,也不能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孤岛。加之实验室分布广,受空间、时间、人力的限制,质检部门不能及时有效地对实验室的检测数据,实施动态监管。许多数据不规范,存在错误数据,甚至造假数据,数据质量不高,数据的应用有限。
三、没有针对行业、产品特点,规范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内容和格式,不利于形成有用信息资源。
当前实验室的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内容格式,都由单位人员独自设计。这种方式存在以下不足:**,受个人专业水平限制,存在对检测依据理解错误的情况,给出错误结论;第二,受单位设备限制,检测项目避重就轻,检验项目不全面,没有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第三,各单位检测方法、项目不统一,不同单位的检测结果不具有可比性;第四,记录内容、格式不统一,不利于数据统计分析。例如:同一产品,分别送获得资质认可的A、B实验室,检测结论可能完全相反。究其原因,是由于不同机构对同一产品的认证项目和范围不相同。A认证项目不包含产品中存在的不合格项的项目,没有检测该项目,检测结果为符合。B认证项目包含了产品中存在不合格的项目,检测结果为不符合,出现报告“打架”。这样的结果,对业内专业人员可以理解,但对社会公众而言,是很难接受的,往往会对质检部门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产生质疑,同时也不利于对该产品的产品质量跟踪分析。为此,统一报告及原始记录内容格式、检验方法步骤,建立全国统一、全面、客观、科学的检测评价体系,不仅是质检部门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的要求,也是新时期树立质检部门科学、公正、权威新形象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