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农业原则,在空气、土壤和水源均无污染的生态环境之中,应用无公害生产的操作规程,产出和加工出的安全优质、富于营养,并经绿色食品发展机构认证,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一切食用农副产品的总称。
绿色食品应具体符合如下要求:
①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
②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③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④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绿色食品的标志为绿色正圆形图案,上方为太阳,下方为叶片与蓓蕾,标志的寓意为保护。
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查询:http://www.greenfood.org/sites/MainSite/List_2_12405.html
2.什么是绿色食品标志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绿色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的品质特征,作为一种特定的产品质量的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
3.绿色食品认证办理程序
**步:申请人至少在产品收获、屠宰或捕捞前三个月,向所在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完成网上在线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省级工作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检查组完成现场检查。
第三步:申请人委托绿色食品定点检测机构对产地环境、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价。(申请人如能提供近一年内绿色食品检测机构或***、部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环境质量监测报告》,且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可免做环境检测。经检查组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391)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调查、监测与评价规范》(NY/T1054)中免测条件的,省级工作机构可做出免做环境检测的决定。)
第四步:省级工作机构完成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材料上报中心,同时完成网上报送。
第五步:中心对省级工作机构报送的材料完成书面审查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
第六步:中心主任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做出颁证决定,中心标志管理部门完成颁证工作。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成立于1992年,是负责全国绿色食品开发和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隶属农业部,与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认证审核处、标志管理处、质量监督处、科技标准处、计划财务处、市场信息处等部门。现有36个省级工作机构,并在全国定点委托了60个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65个绿色食品产地环境监测机构。
主要职能是:受农业部委托,制定绿色食品发展方针、政策及规划,组织制定和推行绿色食品的各类标准;依据标准,进行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核;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绿色食品产品质量监督和标志商标管理;组织开展绿色食品科研、示范、技术推广、培训、信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指导各省(市、区)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