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服务范围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丨服务定义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做出综合评价。
丨服务内容
1.项目委托+资料收集:收集资料、研读资料,了解当地监督部门对报告书的要求,按照各地要求补充特殊要求所需内容的收集;
2.调查+检测:确定评价范围,出具检测方案,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指出企业在职业卫生方面存在的不足,研究出具切合实际的整改方案;安排检测,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筑卫生学检测;
3.职业病危害评价: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等方面的职业病防治效果分析并作出综合性评价,提出措施建议;
项目评审+备案:报告内审三级审核、建设单位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组、递交监管部门备案/备查。
丨主要依据法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8〕第24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安监总局令〔2012〕第47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
《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3
丨服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