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承重墙拆除有明确规定: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关于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行为和附有违法建筑房屋的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房管物》
当事人恢复被损
(1)不得降低原构件的强度;
(2)不得低于原构件的用料标准;
(3)恢复原有构件的形状;
(4)修复部位的构造措施要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上海城管承重墙处理流程
1、城管出具整改通知书
2、城管指定检测公司出具认定报告
3、业主按认定报告范围尺寸原样恢复承重墙
4、检测公司上门检测恢复后的承重墙并出具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