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我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升学校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我省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