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位于海盐县武原街道的嘉兴市中威印染有限公司,在海盐县环保局,拿到了印染行业全国首张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
“拿到这本国家排污许可证,只要一扫正本上的二维码,年排放量等企业相关信息一目了然,既为我们带来了方便,但也对公司自我监管提高了要求。”11月8日上午,嘉兴市中威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岳平在拿到印染行业全国首张有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后说。这也标志着海盐县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据悉,中威印染拿到的行业内全国首张排污许可证,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相当于企业的“环保身份证”。这张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排污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内方便公众监督的位置悬挂排污许可证正本,通过扫描正本上的二维码,可详细查看企业相关信息;在60多页的副本中,既写明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也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的许可限值、许可条件等技术指标,自行监测、管理台账、信息公开等要求也赫然在列。
一证在手,担何责任?“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数据链。”海盐县环保局建设科科长汤利忠表示,环保部门将通过执法、监测、核查台账等手段,核实排放数据的真实性,判定是否达标排放,逐步实现排污许可证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排污许可系统“一系统”申请、核发、监管、执法,使排污许可证成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
排污许可制是“十三五”期间我国环境管理的制度之一,是点源排放控制的核心监管工具,贯穿监管的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也是多项环境监管工具的基础。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理顺环境监管程序、重塑环境监管体制的重要抓手。当前正处于国家排污许可制改革过渡阶段,企业从持有浙江省排污许可证升级到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是环境管理“质”的飞跃。海盐县环保局已按期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了县域内1家火电企业和7家造纸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率****,居全嘉兴市**。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郑彪说:“此次我县取得全国首张印染行业国家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是省厅、市局对我县排污许可制改革工作的充分肯定。我们将不忘改革初心,牢记环保使命,砥砺前行,争取**在年底前完成涉及印染、电镀、农药、火电、石化钢铁、水泥等6个行业40多家企业的国家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