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2年11月18日, 全国新体制
全国累计检验量152 0173 3840.4万包340.8万吨,比上年度同期(205.0万吨)增长135.9万吨、增长率66.3%;其中新疆检验量 1101.8万包249.5万吨,内地各省检验量合计403.6万包91.3万吨;全国约有84%的加工厂开始进行正常加工并开展检验,数量为1715 家,比去年同期增加212家;全国已开展检验的实验室73家,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家。
公证检验工作开展的第12周(11月12日-18日),全国周检验量为216.1万包48.9万吨,超过去年的峰值(39.8万吨)约9.1万 吨,比上周(49.1万吨)下降0.2万吨;新疆周检验量32.4万吨,比上周(33.7万吨)下降1.3万吨,内地各省周检验量合计16.6万吨,比上 周(15.4万吨)上升1.2万吨;与上一期相比,全国累计开展检验的加工厂数量增加35家,实验室数量增加1家。
各产棉省中,新疆检验量1101.8万包249.5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3.2%,同比增长51.9%,其中新疆地方检验量674.3万包152.7万吨,建设兵团检验量427.5万包96.8万吨,地方与兵团检验量比例约为61:39。
内地检验量超过15万吨的产棉省分别是:山东检验量107.9万包24.4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2%,同比增长189%;湖北检验量 105.2万包23.8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7.0%,同比增长****;河北检验量67.5万包15.3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4.5%,同比增长 90%。
安徽、湖南检验量为6.1-5.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1.8%-1.5%。
甘肃、河南、天津检验量约为3.7-3.1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1.1%-0.9%。
江苏、江西检验量约为2.6-2.5万吨,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8%-0.7%。
浙江、陕西、山西检验量均不足5000吨,分别约占全国检验量的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