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C称,该等零售商误导宣称竹子经过化学加工过程成嫘萦即为“竹纤维”,尽管在2010年FTC发函警告该等企业,警告其将嫘萦纺织品标示为竹纤维制 品的行为,并提及以往将嫘萦产品标示为竹纤维制品具欺骗性的市场行销行为的诉讼案件,但该4家零售商仍继续其违法行为。每家公司将需缴交介于15万到50 万美金的罚款。
FTC亦发函其他零售商,吁请他们注意检查自己的库存,以确保嫘萦纺织品适当标示标签和广告宣传。FTC已提供有关如何 正确标示和广告宣传以竹子为原料生产嫘萦纺织品的资讯,以及教育消费者有关所谓竹制布料的出版品,该出版品清楚指出,除非产品是直接以竹纤维制造,否则不 能标示或宣称为竹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