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以来,新疆自治区遭遇了严重的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不利影响。自治区农业厅在**时间调度灾情,积*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受灾情况:一是去冬今春,受降雪少、积雪薄、温度低等多重因素影响,北疆昌吉州、塔城地区两地冬小麦普遍遭遇冻害,并出现大面积越冬死亡。截至4月6日,两地冬小麦受灾面积152 0173 3840万亩,需要补种面积35万亩,翻种面积80万亩,预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2亿元;二是4月19-23日,大部地区遭遇较大范围大风、降温、沙尘天气过程,全区塔城地区、吐鲁番地区、巴州、伊犁州、昌吉州、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8地州,奇台、塔城市等36个县市不同程度受灾。由于此次大风风力强、风速快、持续时间长,对农业生产特别是设施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据农情调度,截至4月23日晚24:00时,此次天气过程造成我区农作物受灾达110.02万亩,其中小麦9.6万亩,
灾害发生后,自治区农业厅高度重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及时下发紧急通知,积*采取措施。
一是要求受灾地区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积*开展抗灾自救,努力使灾害损失降低到*低限度;
二是各级农业部门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针对不同苗情、灾情,分类指导,促弱转壮;
三是督促受灾地区加快受灾大田作物的补种改种工作,确保全年农业生产免受影响;
四是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四级联创,组织对口联系单位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指导农业生产;
五是进一步加强麦田田间管理,早浇水、早施肥,及时化学除草,培育壮苗,促蘖增穗;
六是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和高产创建的各项措施,通过高产创建,促进粮食大面积平衡增产,减少灾害损失;
七是积*协调相关金融部门,扩大信贷规模,保证受灾农户贷款需求,协助保险部门加快对受灾农户的理赔工作。(L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