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库尔勒市发改委提醒棉农注意,为了防范风险,交售棉花请及时结账。
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库尔勒市发改委就开始对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内的棉花加工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向棉农的兑付比例不足20%,这给后期兑付形成了很大的风险。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些加工企业由于资金准备不足,在今年棉花开称价格较高的情况下,给棉农承诺有更高价格的预期,不但影响了正常的市场价格,还存在打白条的风险,一旦价格波动向下,处于强势地位的加工企业会承担风险吗?尤其是一些棉农,为了获取高价格,将棉花出售给那些没有资质的加工企业,风险更大。
普惠地区*大的轧花企业新丰棉业负责人齐国宝告诉记者,棉花价格低迷了三年后,今年的收购价格高了起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
库尔勒市发改委请广大棉农注意,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合法利益,在交售完棉花后如有轧花企业在开具发票后7日内未将售棉款支付,请及时向棉花种植地所在乡镇场的负责人反映,由所在乡镇场负责人按照相关内容及时向库尔勒市棉改办、库尔勒市农业局、库尔勒市国税局、库尔勒市乡财局反映。
同时,库尔勒市发改委要求,有收购资质的棉花轧花企业,应在企业大门口明显位置悬挂“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试点加工企业”牌、棉花收购价格明码标价公示牌、《致广大农民的一封信》《致棉花加工企业的一封信》。
此外,收购前必须做到要求棉农出示在全国棉花交易系统显示的合法种植证明身份的种植者身份证原件。
并且,过磅单日期与商业银行向农民支付棉款的时间距离,*长不得超过十天(以过磅单、收购发票、付款单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