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纤检局为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是要求巴州、昌吉、博州、阿克苏、塔城、喀什等地纤维检验所高度重视质量补贴试点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分管领导牵头、业务骨干参与,按照工作要求深入细致的开展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工作。
二是应根据参加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企业的需求做好有关长度、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检测的技术指导,做好对试点企业检测仪器的校验,做好对试点企业长度、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检测进行验证、比对实验等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企业监测水平的提高,保障辖区质量补贴试点顺利实施。
三是要求各相关纤检机构应强化对参加质量补贴试点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建立对质量补贴试点企业的巡查制度,在人员和交通工具等方面充分保证对试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服务,在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棉花标准及技术规范进行“一试五定”的同时,重点检查对参加符合质量补贴条件的植棉户交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