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是
上世纪80年代,新疆棉花单产低于全国18%—20%。到了2015年,新疆棉花单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6%。这一指标的迅速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地膜的使用。但农田地膜经过30多年大范围、大面积使用,残膜逐年增多,地膜效益和污染加剧的矛盾渐趋尖锐。
开展废旧地膜综合治理,拒绝超薄地膜生产销售使用,规定残膜****回收
新疆的棉花,大约有2/3的种植面积使用地膜。据统计,覆膜平均使棉花增产16%,而覆膜20年的棉田残膜却会使棉花减产12%,增产部分几乎被残膜危害和地膜成本抵消。
“目前使用的地膜主要成分是聚乙烯,它在土壤中*难分解。大量残留在土壤中的地膜不仅会破坏土壤结构,也会阻 碍土壤中水分和养分的运输,导致土壤环境恶化,影响农作物生长发育,导致减产。”新疆农科院土肥所所长王新勇说,据调研报告显示,当土壤中残膜量达到每亩 3.5公斤后,棉花会减产11.8%—22%。而且种子若播在残膜上,烂种率和烂芽率也会大大增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新光表示,残膜的危害现在能被观察到的只是农作物减产,但会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其它形式的污染,眼下尚缺乏长期和系统的跟踪研究。
“2013年我们测算新疆地膜覆盖农田中每亩的地膜残留量是16.88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到5倍。经过两年多治理,现在残留量应该有所下降,但新疆依然是我国土壤‘白色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董新光告诉记者。
据初步统计,新疆地膜覆盖面积大约保持在5900万亩(含兵团),年使用地膜约25.5万吨左右,但年回收使用率不足10%。董新光说,残膜污染已成为制约新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隐患之一。
为破解这一难题,从2012年开始,国家在新疆实施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先后在新疆46个县市开展了农田 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到目前为止,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3.49亿元,重点用于支持企业进行厂房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加工设备购置以及残膜回收站点建设等, 以提高新疆废旧地膜回收和再利用能力。
从今年5月1日起,新疆正式实施农田地膜管理条例,不但拒绝超薄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并规定废旧地膜要做到****回收。
两大难题制约残膜回收:高效机械回收技术难突破,回收后二次利用成本高、收益低
专家分析,残膜回收目前面临两大难题。“**面对的瓶颈是高效机械回收技术难以突破。”王新勇说,新疆使用地 膜的种植作物有玉米、土豆、棉花、瓜类等,覆膜方式既有一膜四行,也有一膜两行,品种和模式复杂,单一型号的回收机械无法适应,复合型号的机械因研发难度 大、使用率低等原因又难以进入市场。
回收后二次利用成本高、收益低也是残膜治理之痛。董新光说,再生利用一般用于生产滴灌带,但回收残膜生产滴灌 带的成本大概是0.15元/米,而直接用原材料生产的成本只有0.09元/米,残膜处理加工后价格上没有竞争优势,过程中还会产生二次污染,生产企业无法 靠市场效益支撑发展,只能依赖政府资金扶持。“但企业自身难以盈利,仅靠这些资金支持,难以实现可持续经营,生产积*性不高。”王新勇说。
为了促进残膜回收,新疆在聚乙烯地膜的厚度上制定了地方标准,要求达到0.01毫米以上,“聚乙烯地膜国家标 准是0.008毫米±0.003毫米,为降低价格,目前使用的都是比较薄的,回收难度大。”董新光说,厚度增加,回收机械在技术上有所突破,会大大增加回 收率,回收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充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成本。
可降解地膜能使部分作物实现增产,但也存在价格较高、增温保墒效果不够好等问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13年启动可降解地膜的试验示范,2014年、2015年在84个团设12个示范点,示范面积达10.6万亩。
兵团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王林介绍,经过试验示范,发现在棉花之外的作物种植上,可降解地膜效果比较理想。比 如土豆种植,与聚乙烯地膜相比实现了5%—6%的增产。但在棉花种植上,却减产10%左右,“试验证明目前的材料是可以被降解的,其性能可以被农业利用, 但是与聚乙烯地膜相比,其增温保墒作用还存在缺陷,需要继续研究。2016年要进行1万亩左右的试验,主要采用不同材料之间‘多层共挤’技术,实现性能叠 加,以提升强度和增温保墒作用。”
但真正大面积推广可降解地膜,除了技术层面的问题,还有其它难题。新疆润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近两年一直在做可降解地膜推广,总经理汪来顺有点犯愁:“只靠企业来推广太难了,农民不考虑污染问题,只会考虑价格,目前喀什0.005毫米的聚乙烯地膜销量*好。”
喀什地区疏勒县巴和齐乡6村农民穆泰力普·亚森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聚乙烯地膜一公斤10元钱左右,厚度 0.008毫米的地膜,每亩地用量大概是3公斤;厚度0.005毫米的,每亩地只要2.5公斤,生产成本25元。但可降解地膜要比聚乙烯地膜贵1倍,而且 可降解膜的强度低,容易断裂,需要通过增加厚度来解决,厚度增加自然要增加用量。“对我们农民来说,这是不小的负担。”
另外,正因为“可降解”,必须以销定产。“当年销售不出去,第二年就无法使用了,对企业而言,又是一重压力。”汪来顺说。
但在王林看来,价格并不是问题,“目前的价格是试验阶段的,并不是经过市场竞争后的价格,在大规模推广开之后,市场会将其调节到一个合理的位置。”
“我们所说的可降解地膜其实有两种,一种是氧化生物降解地膜,另一种是全生物降解地膜,目前新疆使用的基本还 是氧化生物降解地膜。”王新勇说,这种地膜在降解过程中会产生5%的聚合物,“关于这5%的聚合物,现在学界尚有争论,不确定它*终能不能完全降解。”全 生物降解地膜大概会在50天之后开始降解,但对于新疆使用地膜面积*大的作物——棉花来说,至少需要70天覆膜完整期,这一技术难题目前也依然有待破解。
使用可降解地膜是大势所趋,既要加大开发力度,也要加快改进残膜回收技术
董新光告诉记者,在花生、玉米等多根系作物种植中,因为残膜回收难度更大,应鼓励使用可降解膜。但由于不同环境下降解速度不同,不同作物对可降解的时间要求也不一样,整体大面积推广尚需时日。“一区一种一配方是*终的目标。”
他认为,企业和科研单位应加强实验,“技术上有进一步提升和创新的空间。”他建议培育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 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综合实验和应用推广;设立生物降解地膜专项发展基金,扶持生物降解地膜企业、行业发展,从研发、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对生物降解地膜的 生产企业实行税收减免、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学庚对此持相同态度,他认为可降解地膜将来应该达到这样的要求:2年之内完全降解,不留下任何有害物质,增产效果达到或接近聚乙烯地膜,通过改进工艺或规模化生产,降低价格。
“使用可降解地膜是大势所趋,要加快开发力度。但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在此期间,残膜回收的前景依然广阔。”作为农业机械设计制造专家,陈学庚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残膜回收机械研究。“对机械的要求是操作不能太复杂,回收效率要上得去,回收的残膜达到综合再利用的标准。”
除此之外,陈学庚认为还要加强全民的农田保护意识,“欧洲的地膜覆盖面积有700万—800万亩,但他们不存在残膜污染问题,就是因为农田保护意识比较强。应当建立适当的政策、法规,通过政策引导和法律约束,来实现谁使用、谁增产、谁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