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备受新疆自治区棉农关注的
据了解,此次预拨资金是依据自治区农业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基本农户棉花种植面积和籽棉产量向各县(市)分配预拨资金,预拨资金兑付对象包括基本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新疆自治区发改委某人士表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新疆自治区兑付工作截止日期是3月15日。
截至3月2日,新疆克州、阿克苏等地区已经发放完第三、四批补贴,预计全疆预拨资金发放进度在70%以上。目前,产棉大区阿克苏地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补贴资金累计达35.9亿元,核定全区棉花种植面积796.32万亩,籽棉交售量205.04万吨(占全区棉花总产量的66.3%),其中陆地棉交售量 152 0173 3840.76万吨、特种棉24.28万吨。
根据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根据中央拨付自治区补贴资金总额,扣除预留资金后的60%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棉花种植面积,测算亩均补贴标准;按照剩余的40%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棉花产量,测算每公斤籽棉平均补贴标准。由于新和县将全部按照籽棉交售量进行补贴,因此新和县产量补贴标准计算公式为每公斤补贴0.688元/40%等于1.72元/公斤,而柯坪县将全部按照面积进行补贴,其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公式为亩均补贴276.63元/60%等于446.05元/亩。
此外,据统计局统计数字显示,2014年新疆自治区棉花种植面积2967万亩,总产量为309万吨,根据此次面积补贴标准,可以大致推算出中央拨付新疆自治区的财政资金规模,计算公式为亩均补贴标准*总面积/60%等于补贴资金总额,照此计算得到结果为130多亿,由于这是理论推算的结果,与实际情况相比或有一定误差,不代表实际金额。
随着时间的推进,新疆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发放进度将会进一步加快,预计3月中旬可以将棉花补贴全部发放至棉农手中,当前还未获得全部补贴的棉农,一边要耐心等待补贴发放,一边要准备好春耕备播工作,争取打好开春这场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