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4号文”规定有以下几个要点:
1、新的运费补贴办法从2014年1月1日可以实施,意味着纺织企业全年的出疆棉纱类产品和棉布类产品都可以申领到更多的运费补贴金额;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南疆运费比北疆、东疆高,32支以上比低支纱高, 具体的补贴情况见下图;
3、棉布类产品的补贴直接增加500元/吨,提高至1000元/吨,这表示自治区政府是鼓励企业逐步向后到产业链延伸,努力在自治区内实现价值传递和转化,促进疆内劳动力的就业;
4、当年补贴资金于次年审核拨付;
5、对享受财政补贴资金满三年的企业,新疆籍员工比例低于50%的将停止享受财政补贴。
根据新疆自治区纱线年产量和出疆运输的情况,全年若按40万吨计算,再依据北、东疆和南疆的产量占比和各地区的32支及以上比重 估算,棉纱运费补贴全年应该在3.4亿元左右;若不分地区,疆内的棉纱类产品运输出疆32支及以上平均补贴在880元/吨左右,32支以下在780元/吨 左右,进一步拉近了与内地企业的运费水平,有效降低了新疆企业的运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