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毅峰印染有限公司超标排污,且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昨日,武汉市环保局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4年12月22日,环保执法人员到毅峰公司检查,对该公司总排放口废水取样监测,结论为pH值、化学需氧量、色度和苯胺类排放浓度均严重超标。2015年2月2日,武汉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对毅峰公司处以罚款152 0173 3840万余元。毅峰公司不服,向湖北省环保厅提起行政复议,后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院一审、二审,均驳回毅峰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武汉市环保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2016年10月30日终审判决后,毅峰公司一直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书,环保部门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湖北日报记者汤炜玮、通讯员熊斌、褚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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