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标准是监管的底线。据了解,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根据计划,到2016年底,将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逐项清理评估,并作出相应处置: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符合健康安全
对于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委负责人认为,一方面政府部门应主动强化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政府采购等行为中引用和使用标准,加大标准实施力度,扩大标准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标准化主管部门也要积*提升标准的质量和适用性,使标准更好满足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需求。
对于企业标准,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施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制度,随着市场
为此,政府将推进
团体标准也是标准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从国外看,团体标准发展比较成熟,美、英、德等国均有大量制定标准的专业性社会团体。从国内看,近年来国内在信息技术等一些新兴产业领域和广东、北京等地也开展了团体标准的积*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此次《改革方案》提出,要培育发展
国家标准委负责人介绍,改革的**阶段,将重点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去年,国家标准委会同中国科协开展了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试点工作;今年6月份,正式在39个单位启动了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涵盖了商学协会和产业
近年来,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进入了“快车道”,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地位和影响也有了显著提升。
从2002年至今,由我国承担的ISO/IEC技术机构的主席从4个增加到50个,秘书处从6个增长到73个,由我国提出并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从18项增长到189项。2008年、2011年我国先后成为ISO和IEC的常任理事国,2013年我国又实现成为ISO技术管理局的常任成员,担任了IEC的副主席,首次成功当选ISO的主席。
当前,“一带一路”建设及国际产能合作,让中国标准“走出去”成为企业的迫切需求。国家标准委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在推进中国标准“走出去”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制定发布《加快中国标准“走出去”、助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工作方案》,正在研究制定《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二是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已经修订发布了新的《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办法》,新制定印发《标准互认工作程序(试行)》,规范相关工作要求;三是积*参与国际标准制
更多内容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