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陈部长俊英(Tran Tuan Anh)及柬埔寨商务部部长Mr. Pan Sorasak于本(2016)年10月25日在河内市出席「第7次Ayeyawady-Chao Phraya-Mekong经济合作策略高峰会议(ACMECS)」、「第8次柬埔寨-寮国-缅甸-越南合作高峰会议(CLMV」及「湄公河区域世界经济论坛」活动后,进行有关加强推动越南与柬埔寨贸易关系协议之签署,其中柬埔寨将对越南产品提供较东协会员国更优惠之进口特别优惠关税。
依据上述越柬所签署贸易协议书,柬埔寨同意对越南29项货品提供进口零关税,包括乳品和乳油、木薯淀粉、肉品、稻米制品、糖果、涂料、塑胶制品、纸材、陶瓷、钢铁及钢铁制品等,而越南则提供柬埔寨产制39项货品包括肉品、新鲜副产品、柠檬、稻米、Gato饼、淤草(适用关税配额)、塑胶制品、书藉、纺织布料及自行车零关税。
预估越南与柬埔寨签署上述促进贸易协议书后,未来将可进一步提升越柬双边贸易金额。
更多内容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