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有效保护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通知》强调了水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于优化流域水资源开发、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界定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篇章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从落实流域统筹、维护流域生态安全的角度,提出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为更有针对性地提出规划草案的优化调整建议确定了方向。
《通知》从水利规划编制、审批等环节,明确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早期介入、全过程互动等原则,确定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程序和基本技术要求,为加强两部门联动打下了坚实基础。对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水利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召集审查问题,也明确由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审批前完成。
此外,《通知》还就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内容、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等具体问题作出了规定。